最近 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
分手 該是怎麼一回事?交往 是二情相悅 所以需要二個人同意
那為什麼分手 只需要一個人同意.或是決定就好了
不只結婚需要證人 就算是離婚 也需要證人啊
那到底為什麼 交往中的男女
只要有其中一方 不想要繼續下去了
就可以很自我的認定『 我們已經分手了!』
那另一方只能被迫接受
然後認為分手的那一方 就可以天闊任鳥飛了?
交往又不是交易
感情也不是限定商品東西
賣完了就沒有了
多年前 我有一個好姊妹小M
當時有一個穩定交往的男友
突然之間,男方對她很冷淡
對於男方的轉變.她不是沒有感覺
所以她一直想要跟他談談,想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男方因為忙碌,所以都只能講電話
但是只是不停地告訴女生說:『 我最近很忙,研究室有很多事情,論文也還沒完成… 』
就這樣過了一個多月
二人都沒有見面
後來我的好姐妹小M終於受不了了!
她不顧一切的跑去對方的研究室
在樓下等他
我只能說真的是擇期不如撞日,老天有眼
小M就剛好看到她男友跟一個女生去慢跑回來
那男生看到她出現在大樓門口非常的驚訝!
問:『 妳怎麼會在這裡? 』
小M:『 我等你好久,你看我的手都變得好冷… 』( 那時是冬天.很冷 )
男生居然說什麼妳們知道嗎?
男生:『 我以為我們已經分手了? 』
小M:『 什麼分手?』
男生:『 我們都一個月沒見了,而且我一直跟妳說我很忙啊!
小M:『 對啊,你很忙我知道啊 !! 所以我就沒有來吵你啊』
男生:『 妳沒有感覺嗎?我還以為妳知道呢!? 』
我的好姐妹就這樣一路哭回家
我現在想起來還是替她感到很不值
這男的就這樣跑步跑一跑就跟別人跑了~ 好瞎!
從頭到尾,這男生都沒有說過『 分手 』這二個字
甚至連這種『 我想我們現在要冷靜一下 』模稜二可的話都沒有說過
就是用一種『 我已經疏遠妳了、我們很久沒見了、妳沒有感覺嗎? 』
多年的感情,就這樣被男生硬生生的切斷了!
用這些根本不成理由的理由就可以成立了?
那男生當然被我們一群姐妹罵慘了
爛男人、偷吃、沒擔當什麼的都講過了( 那時候還沒有劈腿這名詞 )
那個陪跑步的女生,當然也被我們罵為第三者
事隔多年 對照起現在很紅的隋姚王三人的新聞
我覺得這根本就是一模一樣的事情
那男生一定覺得我的好姐妹,小M勾勾纏吧
因為在他的認知裡面,他們早就分手了
所以他想跟誰慢跑、想跟誰騎腳踏車、想要跟誰吃飯
都已經不關小M的事情了
而他也一定告訴那位陪他慢跑的佳人
他現在單身!
分手 難道只要有一方的心裡認為分手 就分手了?
感情是你情我願
但是對於一段感情的結束
你不情,我當然也只能接受
因為 不愛,也是一種愛!
不愛,就是我能給的最大的愛
多年的感情,風風雨雨
總值得起一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我們分手吧! 』
既然曾經愛過
就好好的道別吧

太沈重的文章,不是我的風格
最後來個有獎徵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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