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

分手  該是怎麼一回事?

交往  是二情相悅 所以需要二個人同意

為什麼分手  只需要一個人同意.或是決定就好了

不只結婚需要證人  就算是離婚 也需要證人啊

那到底為什麼  交往中的男女

只要有其中一方  不想要繼續下去了

就可以很自我的認定『 我們已經分手了!』

那另一方只能被迫接受

然後認為分手的那一方  就可以天闊任鳥飛了?

交往又不是交易

感情也不是限定商品東西

賣完了就沒有了

多年前  我有一個好姊妹小M

當時有一個穩定交往的男友

突然之間,男方對她很冷淡

對於男方的轉變.她不是沒有感覺

所以她一直想要跟他談談,想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男方因為忙碌,所以都只能講電話

但是只是不停地告訴女生說:『 我最近很忙,研究室有很多事情,論文也還沒完成… 』

就這樣過了一個多月

二人都沒有見面

後來我的好姐妹小M終於受不了了!

她不顧一切的跑去對方的研究室

在樓下等他

我只能說真的是擇期不如撞日,老天有眼

小M就剛好看到她男友跟一個女生去慢跑回來

那男生看到她出現在大樓門口非常的驚訝!

問:『 妳怎麼會在這裡? 』

小M:『 我等你好久,你看我的手都變得好冷… 』( 那時是冬天.很冷 )

男生居然說什麼妳們知道嗎?

男生:『 我以為我們已經分手了? 』

小M:『 什麼分手?』

男生:『 我們都一個月沒見了,而且我一直跟妳說我很忙啊!

小M:『 對啊,你很忙我知道啊 !! 所以我就沒有來吵你啊』

男生:『 妳沒有感覺嗎?我還以為妳知道呢!? 』

我的好姐妹就這樣一路哭回家

我現在想起來還是替她感到很不值

這男的就這樣跑步跑一跑就跟別人跑了~ 好瞎!

從頭到尾,這男生都沒有說過『 分手 』這二個字

甚至連這種『 我想我們現在要冷靜一下 』模稜二可的話都沒有說過

就是用一種『 我已經疏遠妳了、我們很久沒見了、妳沒有感覺嗎? 』

多年的感情,就這樣被男生硬生生的切斷了!

用這些根本不成理由的理由就可以成立了?

那男生當然被我們一群姐妹罵慘了

爛男人、偷吃、沒擔當什麼的都講過了( 那時候還沒有劈腿這名詞 )

那個陪跑步的女生,當然也被我們罵為第三者

事隔多年  對照起現在很紅的隋姚王三人的新聞

我覺得這根本就是一模一樣的事情

那男生一定覺得我的好姐妹,小M勾勾纏吧

因為在他的認知裡面,他們早就分手了

所以他想跟誰慢跑、想跟誰騎腳踏車、想要跟誰吃飯

都已經不關小M的事情了

而他也一定告訴那位陪他慢跑的佳人

他現在單身!

分手  難道只要有一方的心裡認為分手  就分手了?

感情是你情我願

但是對於一段感情的結束

你不情,我當然也只能接受   

因為 不愛,也是一種愛!

不愛,就是我能給的最大的愛

多年的感情,風風雨雨

總值得起一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我們分手吧! 』



 

既然曾經愛過

就好好的道別吧




太沈重的文章,不是我的風格

最後來個有獎徵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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